
基本情况
肖宏,男,1962年8月7日出生,汉族,湖南金顺达律师事务所主任,长沙市益阳商会法律顾问团顾问,高级律师,博士研究生学历,现任长沙仲裁委员会资深仲裁员,益阳仲裁委员会长沙办事处执行主任,长沙市律师协会民商事委员会和权益委员会副主任。
肖宏律师自1983年从事法律工作,1986年取得律师资格,历任国办律师事务所和合伙律师事务所副主任、主任,多次被授予益阳市、长沙市、湖南省的“优秀律师”、“办案能手”等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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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领域
具有较高的法律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办案实践经验,能胜任各类法律事务,特别擅长房地产、经济合同、融资、涉外、行政诉讼等方面的法律业务,有较广泛的社会关系和网络。
社会阅历
从事法律工作30年来,先后担任了省内外政府部门、国营、集体、私营企业、银行、房地产、外资、建筑工程等单位和个人的常年法律顾问上200家,承办各类经济民事案件、刑事、行政案件上1000件,还有无法计算的非诉讼法律事务。还办理了大批的诉讼案件,为当事人收回、挽回损失近10亿元。
例如:1、新富城公司与另一单位涉标的3000万元的仲裁案,在长沙仲裁委十周年庆典上被评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并经电视台转播和制成光盘予以永久存档。2、加拿大华人陈根花借款5500万元一案,经湖南省高院审理,执行,当事人很满意,省高院也将其列为2004年保护外商投资的4大典型案例予以登报和全省法院予以推介。3、刘凤国与深圳市中技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标的为1.3亿元的合作合同纠纷,为委托人刘凤国挽回损失5300万元。4、刘凤国与阚金来、深圳市中技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湖南省华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标的1亿元的股权转让纠纷,为委托人刘凤国挽回损失2000万元。5、长沙市芙蓉实业公司与湖南益友置业开发有限公司标的为5000万元的土地转让纠纷案,为委托人长沙市芙蓉实业公司挽回损失4500万元。6、湖南聚鑫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湖南省产权交易所、湖南省兴湘集团1.145亿内的房地产拍卖纠纷一案,为当事人挽回损失上亿元。7、温州人黄方海、郑存康、李阿芬与湖南聚金鑫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作出资1.1908亿元纠纷一案等。8、长沙市中天行涉案标的2.7亿元集资诈骗案,肖宏律师作为该案被告刘某的辩护人,肖宏律师通过大量的工作,最终被告人刘某只判了有期徒刑8年,很好的维护了刘某的合法权益。
工作业绩
近年来,先后担任了湖南新富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外资企业),湖南天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湖南万博文化娱乐发展有限公司(外资企业)、湖南金旺阁宾馆、深圳昂天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外资企业),长沙市畅通物流有限公司、金城(湖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外资企业),长沙双羽电器有限公司、长沙市芙蓉实业有限公司、湖南派力斯集团公司、湖南给力生物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湖南省第六工程有限公司、湖南省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湖南湘浙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长沙温州商会等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为这些单位的境内外投资项目提供法律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资信调查和风险评估,出具法律意见书,参与这些单位的重大项目谈判,处理其相关法律事务,草拟、审查、修改这些单位的各种合同和法律文件,解答其法律咨询,见证业务合同,当这些企业的法律参谋,同时,还代理这些单位进行了全部的诉讼和非诉讼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