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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和表彰2016年度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的通知
来源: 发表时间:2016-5-24

各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落实上级党委有关加强党建工作的要求,促进我会各项工作全面健康发展,以先进典型引导基层党组织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提高我会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经党委研究决定,在“七一”前夕评选表彰一批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名额和范围
    评选表彰先进党支部2个、优秀共产党员14名。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党支部评选条件
    1.领导班子好。能够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思路清晰,支部负责人表率作用好,团结协作,求真务实,勤政廉洁,凝聚力和战斗力强。
    2.党员队伍好。党员素质优良,有较强的党员意识,能够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3.工作机制好。各项规章制度完善,管理措施到位,工作运行顺畅有序,形成保障落实的长效机制。
    4.工作业绩好。贴紧中心、服务大局、诚信惠民、促进和谐,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各项业务工作成绩显著。
    5.群众反应好。能够密切联系群众,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善于协调社关系,化解矛盾,维护其合法权益。
    6.能够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内部治理作用发挥和诚信自律好。
    (二)优秀共产党员评选条件
    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模范践行“五带头”基本要求。
    1.带头学习提高。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党章和党的各项规章制度,理想信念坚定。
    2.带头争创佳绩。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埋头苦干、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
    3.带头服务群众。积极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积极开展志愿服务,勇于开拓创新,在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4.带头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5.带头弘扬正气。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三、评选办法和要求
    (一)提交推荐表。采取自下而上推荐与自上而下考核相结合的方式产生拟表彰对象。各支部根据分配的推荐名额,在自荐、推荐的基础上,经认真研究后,推荐拟表彰对象,各支部于6月20日前将推荐名单报党委办公室,经研究决定后,再确定表彰对象名单。
   (二)组织好有关事迹材料。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荐和评选表彰先进典型是我会开展纪念建党95周年活动的重要内容,各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统筹布置,抓紧安排,精心实施。
    (二)要严格评选标准。各单位对推荐的表彰对象备选人选要广泛听取党员和群众的意见,推荐的名单要在商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党委会研究确定。

 

                                 中共长沙市益阳商会委员会
                                         2016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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