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益阳商会常务副会长、党委副书记 周建湘
(2015年5月29日)
今天,高朋满座,胜友如云。我们相聚在新闻大酒店,在此共同见证长沙市益阳商会成立七周年暨“守法诚信建设年”再动员大会的盛典。时光飞逝,风雨兼程,在长沙、益阳两地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商会成员上下一心共同努力下,我们长沙市益阳商会已经走过了七个年头。七年来,我们始终秉持商会“联络感情、维权互助、整合资源、和谐发展”的十六字方针,奉行“谦和进取,至诚天下”的益商精神,不断夯实基础,创新发展,成功地打造了湖南省内第一家五A级商会。今天我们以“守法诚信”建设再动员的形式,积极拥护,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决议,来庆祝我们成立七周年,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
今年1月,全国工商联副主席庄聪生携省、市工商联各级领导在我会召开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座谈会,作了一个以“守法诚信”为重点的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的调研,并在会上通报了中央统战部、全国工商联今年继续在全国深入开展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的决定。会上,吴长云会长代表商会向与会领导表态,坚决响应中央统战部和省、市工商联的号召,决定在我会深入广泛开展“守法诚信建设年”活动,积极开展“四信”教育,不断增强商会会员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对企业发展的信心以及对社会的信誉,进一步夯实商会软实力,进一步提升社会形象,推动商会建设再上新台阶。
在第二届第三次理事会暨2015年新春团拜会上,我会党委书记、执行会长彭书国在今年的工作报告中,就我会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作了初步动员。
4月1日,我会召开第二届第七次会长办公会议,进一步研究了“守法诚信建设年”的活动方案,并通过了《长沙市益阳商会守法诚信公约》初稿。随后将公约初稿下发至各片区进行讨论,今天大会还要正式宣读已经定稿的《长沙市益阳商会守法诚信公约》。
商会成立七年来,总的形势是好的,主流是积极向上的,会员队伍总体素质是很高的。但是在我们前进的道路上,也确实存在有一些不诚信、不和谐的声音和问题。特别是在2014年,会员王潇、彭正斌等人用假象迷惑商会同仁,在明知自己资不抵债、已近经济崩溃的情况下,利用商会会员互助友爱精神很强的特点,采用欺骗的手段,在商会到处借款,给商会不少的同仁们带来了不可挽回的重大经济损失。所以说在商会开展以“守法诚信”为重点的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确实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通过开展以“守法诚信”为重点的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要按照吴长云会长的意见,做到“一个树立,四个坚守不动摇”,即树立守法诚信典型,惩恶扬善,坚守商会建设以“守法诚信”为立会之本的思想不动摇,坚守把“守法诚信”提高到敢于承担社会责任的高度不动摇,坚守把握“守法诚信”的尺度和分别处理的方式不动摇,坚守对政府的信任和依靠上级的指导的底线不动摇。
按照4月1日会长办公会议的决定,这次再动员大会以后:
第一,要进一步加强“守法诚信”的教育和舆论造势,要利用一切宣传手段,包括商会的内刊、网站,也包括会员企业的各种宣传载体,加强“四信”教育,要把商会的《长沙市益阳商会守法诚信公约》和企业诚信经营的承诺在会员企业公开宣传和张贴。通过宣传造势,要把提倡互利共赢,反对见利忘义、惟利是图的经营理念扎根到每个会员企业的心中,形成“诚信守法光荣、背信弃义可耻”的舆论氛围,并认真贯彻到我们日常的经济生活中去。
第二,要积极组织守法诚信的经验交流。会后,商会和各片区、分会要深入调查研究,要发现一批诚信经营的先进典型,要总结会员企业“守法诚信”的好的做法和成功经验。商会准备在今年庆祝建党94周年之际,召开一次以“守法诚信”为重点的经验交流会,并邀请专家教授来我会作“守法诚信”的专题讲座。
第三,要大张旗鼓的表彰在“守法诚信建设年”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到年底的时候,要在商会评选表彰依法治企、守法经营、诚信立业、创新发展的先进典型,要通过这些先进榜样的示范带动作用,在商会形成守法诚信和创先争优的良好风尚。
人无诚信不立,家无诚信不和,业无诚信不兴,国无诚信不强。我们要乘着“守法诚信建设年”活动这股“东风”,凝聚共识,汇集正能量,为长沙、益阳两地社会经济发展作出新贡献,加强商会精神文明建设,推动长沙市益阳商会迈上新一轮发展的浪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