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中共湖南省委法治办、湖南省司法厅、湖南经视联合制作的电视栏目《经视说法》20180921期于9月21日晚在湖南经视频道播出。我会法律顾问团蒋伟龙律师应邀作为嘉宾之一点评。
被点评的案例是一则有关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买受人焦先生夫妇与出卖人之一老王签订了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具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老王(60岁)同时是其妻高女士(56岁,限制行为能力人)和其女儿小王(25岁,限制行为能力人,残联颁发的残疾证上指定老王为监护人)的监护人,因生活及治病之需,老王不得不将全家三口(老王、高某及小王)的共有房屋出卖。老王在签买卖合同时未告知焦先生夫妇其女儿已婚事实,在合同签订一月后,双方准备去房管部门过户时,此时小王丈夫张某突然提出反对出卖三人共有房,买卖双方过户受阻,不幸的是此时老王突然去世。
涉及的有关法律问题主要是:1、该份《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吗?2、该份合同能顺利得到履行吗?3、二手房买卖中,双方注意些什么? 嘉宾对上述问题逐一进行了合情合法地点评。 蒋伟龙律师从业多年来,一致秉承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实务中遇到的仅凭法律条文难解决的疑难法律问题,力求上升到理论上寻求突破。至今,已主持和参与完成国家社科基金和部级课题各1项、省级课题5项,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法学论文16余篇。